织密基层“防护网” 守护老年人健康******
老年人是当前疫情防控的重中之重。兔年春节是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的首个长假。为守护老年人过好健康年,各地统筹城乡医疗资源调度、织密基层“防护网”,广大医护工作者和防疫人员坚守一线。
春节期间,为了方便老年人及时就诊,福州市公布了多个社区家庭医生团队联系方式。有需求的老年人可以及时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及时联系到家庭医生。这些家庭医生每周会根据签约群众的具体情况,定时走访有基础病的老年人,为他们送去“防疫健康包”,做一些基础检查,遇到紧急情况,为他们做好转诊服务,保障老年人的健康。
据陈铭介绍,目前她们的团队已签约居民近3000人,老年人有700多人,针对重点老年病患,她们团队分类建立档案,按时随访。此外,春节假期,她们都安排了值班医生,随时应对突发情况。
全国有4万多个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220多万人,其中多数高龄、失能、有基础病。为应对春节期间人口流动给老年群体带来的防疫压力,沈阳市民政部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养老机构夯实防疫措施。
在浙江省嘉兴,所有养老院在春节期间都加强了防疫管理,全力守护在院老人们健康安全。
目前,这家养老院内居住着120多位老人。院内制氧机、氧气瓶、常用药品等医疗资源储备到位,并配备一位医生和两位护士保证院内正常就医。遇到必须外出就医的情况,养老院按照就近原则,确定对口接诊医疗机构,建立会诊转诊运作机制。
此外,为进一步增强养老院防疫力量,嘉兴全市民政系统建立工作专班制,建立“日调度”机制,明确专职联络员做好上传下达,每日调度、统计和上报疫苗接种、人员感染、物资保障和医疗救治等情况。
记者:李昂、郭圻、王怿文、李涛
编辑:吴炜玲、王雅璇、何莉、郝瑞
制作:新华FM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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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